批语和修改υ ］

( 1952 年11 月
16 日）
略有修改。周、陈、小平口l再阅。

毛泽东
十一月十六日早
今（十六）
日看完，明日发出。
目前已在广大区域内形成了公私关系的紧张形势，失业人员已
在大量增加，许多中小工商业者、家庭商店及摊贩，已在埋怨我们。

[1]

本篇一是毛泽东对中央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稿的批语，本篇二、

三、四是他在指示稿中加写的话。

[2]

周，指周恩来。
陈，指陈云，
当时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
会主任。小平，
即邓小平，当时任政务院副总理。

也使中小工业家、手工业者和农村家庭副业的产品找到较多的
销路，不使他们发生困难。
(JJ
四
在零售方面，公私商业的比重，就全国平均数来说，
目前仍应
按今年六月中央财政会议所规定的百分之二十五和七十五的比例，
如有增减，应报中央批准。

五反运动使工商业者受到一次教育，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情况。毛泽东及
时调整工商业政策，使资本主义工商业继续发展。
川
这句话加写在中央指示稿的以下文字之后：“在目前保持私商的营业
额，不但无害于国营商业的领导，而且可以补助国营商业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