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黄炎培［！］的信

( 1952 年9 月29 日）
任之先生：
九月廿二日大示121收到，甚谢。因与财经机关商酌，迟复为歉。

先生所提税收，劳资两问题，确是应当注意调整的。据财委同
志报告，有些已经调整，有些正在调整，有些则尚待研究调整办法。
上次我和先生谈的关于中小工商业的几点意见l坷，过于简单，
不便发表。此类问题，宜由财经机关征询各方意见，加以处理，较
为适宜。

大函及几个附件我已交付陈云薄一波141诸同志负责研究去了。
我处亦收到工商业者不少信件，可以看出他们对我们工作缺点的
反映。
近日颇忙，稍待当约先生面叙。
JI民祝
康吉
毛泽东
九月廿九日

[!) 黄炎培，字任之，
当时任政务院副总理、中国民主建国会主任委员。
[2)
黄炎培的来信谈到，上海中小工商业者为税收所苦，
由于195 2 年1
月至5 月没有生意，
1952 年所得税照1951 年税额在9 月底应先缴1/3 感到
有困难。信中还谈到上海工商界的一些消极心理，认为要扭转这种心理，需
从税收和劳资两点入手。来信还附送了9 月10 日毛泽东同他谈中小工商业问
题的谈话记录，请毛泽东审阅。

[3]
毛泽东1952 年9 月10 日在同黄炎培谈话中，问及三反五反运动以
后各地工商业情况，特别是中小工商业的情况。

当毛泽东了解到中小工商业
确有特殊困难，必须找出解决方法时，谈了以下几点意见：一、中小工商业
可以走向“联营”的道路。三五家、七八家、一二十家从业务的联合逐渐地
趋向资金的联合，从此成为
“ 公司”的方式。二、从中小工商业的产生来
说，大都依靠大工商业而来，尤其是小工厂依靠大工厂而产生。但在情势变
化以后，尤其是经过这次三反五反运动，大的对于小的，可能失掉了提萃的
作用。政府贷款和加工定货，不可能直接及于小工厂，这是无可如何的。在
这种情况下，也许可以指定某家小工厂，
责成一大工厂去扶助，政府向这一

大工厂进行贷款，加工定货，
附带一个条件，要求它负责扶助这些小工厂。

例如加工定货，大工厂在监督指导之下，酌量一方需求情况，一方接受能力
与合理的酬报，分配给予这些小工厂；小商店则由大商店尤其是公营百货公
司之类，将货品依照合理的价格，批发给予它们经售，从此小工商业得以恢
复活动。
当然，实行时还须商定出种种适当办法来。这是
“ 大带小”方式，
也许是中小工商业今后的一条道路。三、在条件具备之下，中小工商业改变
为合作社，
当然也是一条道路。这几条道路，究竟哪一条适直，也许此外还
有适直的道路，都要看实际情况来斟酌采用。

[4]
陈云，当时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当时
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财政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