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同意习仲勋[1]关于新疆情况的分析
和工作方针报告的电报
( 1952 年7 月20 日）
仲勋同志，并告西北局：
你于七月十六日晚写的报告[2]今天收到阅悉。我们认为你对新

疆情况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针是正确的，望即照此去做。
[!]
习仲勋，
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

中央
七月二十日

[2]
指习仲勋1952 年7 月
1 6 日关于新疆情况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针
给毛泽东并中央、西北局的电报。
电报内容同19 52 年7 月关于新疆农业区土
改和牧区工作的两个决议草案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