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编结合进行的方案［l]

(1952 年7 月
11 日）
同意1 21 ，请与彭德怀同志商酌办理l判。
毛泽东
七月十一日

[l]
这是毛泽东对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代理总参谋长聂荣
臻、副总参谋长粟裕1952 年7 月10 日报告的批语。
[2]
聂荣臻、粟裕的报告说：为使志愿军之兵员补充、部队轮换和实施第
二期整编三者间的矛盾得到适当解决，故拟将三者结合进行。关于志愿军兵员
补充问题，拟以4 万人解决志愿军秋季补充问题。关于志愿军整编问题，如朝
鲜停战，则按照原定第二期整编计划实施；如朝战继续，在不影响作战的原则
下逐渐部分地实施整编。将中南之四十五、四十六军各编为两个强师。以其中
三个强师编成一个军，与四十二军两个师轮换，四十二军留一个师在朝鲜作补
克。另以一个强师与四十二军回国之两个师合编为一个军。
[3]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
兼政治委员彭德怀1952 年7 月
11 日批示：“四十二军三个师仍保存为有利，
余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