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报告的批语
(1952 年6 月23 日）
中央和军委各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分局、并
转各省市区党委；各大军区、志愿军党委并转各省军区和各军

党委：
兹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二日关于全党纪
律检查工作的总结报告”l一件发给你们，可在党刊上登载。中央认
为这个报告是正确的。
中央

六月二十三日
川
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朱德1952 年6 月22 日关于党的纪
律检查工作给毛泽东并中央的总结报告。报告说，三反运动对于我们党来
说，是一次有领导的、发动群众的、全体规模的、有系统的纪律大检查运

动，使广大干部受到了教育和考验，证明绝大多数干部都是好的，犯有违法
乱纪错误的干部受到了应得的处分。同时，暴露出我们在纪检工作和干部工
作中存在的相当严重的缺点和应当吸取的教训：第一，过去有些党的组织发
现了党员干部有违犯党纪的错误，不是正面地及时地提到原则高度予以批评


指正，对于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担任原来工作的高级干部，没有坚决地从
领导岗位上撤换下来，使党纪松弛，党内各种错误倾向更加发展。第二，某
些党的组织平时对干部的了解很差，
不听群众的反映，不深入检查他们的工
作，一些坏干部利用这些缺点骗取信任，以达到个人的目的。第三，有些部

门用人单纯强调技术，忽视政治，放松党的领导和党内的思想斗争，造成了
干部中违法乱纪的严重情形。
因此，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反对自由主义，就成为当前十分迫切的任务。第四，必须加强纪检工作，健
全党内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充分发挥支部的堡垒作用，发动对党员干部

违法乱纪行为的揭发和检举，经常向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第五，在处
理党员违纪案件中，要克服姑息养奸和简单化两种倾向。第六，在三反斗争
的建设阶段，各级组织可适当地进行一次遵纪守法的教育，使党员干部逐渐
地养成奉公守法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