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部门应作违反财政纪律的
检讨报告的指示川

( 1952 年4 月22 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区党委和地委及其财经委员会和财政
机关；各大军区、志愿军党委，并转各级军区和各军师及其后勤

机关：

（一）全国解放之后，

由于财政开支的某些标准不能适合于现
状，
由于中央财政机关在用钱方面应当用的有时卡得太紧，由于地
方财政制度尚未全部建立，由于乡、镇收支尚未统筹调整，

因此使
地方财政发生了若干困难。这是使地方财政机关和后勤机关发生违
犯财政制度和财政纪律的一方面的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在各级
财政领导机关和后勤机关方面，也有自己的原因，不能完全推之于
上面没有完备正确的制度。自三反以来各地深入检查的结果，在各

地方财政系统中和军队后勤系统中发现了许多严重违犯财政制度与
财政纪律的事情。例如：化大公为小公，扣留应该上解的结余，

虚
开预算，打埋伏，随意增派公粮，乡村的摊派现象更是十分严重。
这些现象不但造成财政上紊乱，贪污浪费，而且严重地脱离了群

川
本文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毛泽东加写和改写的文字。

众。这些情况应当在此次三反运动结束的时期做一次综合性的检
讨，这对于总结经验、整顿财政纪律和建立完备的财政制度将有很
大的帮助。

（二）三月间江西省委财委曾作了书面检讨，他们说，实际征
粮数目比他们曾用电话报告的数目多了五亿斤。这个检讨报告曾
经转发各地方财委参考。此外中南财委也做了一次检讨，也已发
各大区。现又接到广东省财政斤的检讨报告一件，特再转发你们
参考。

（三）中央责成各大区、省（区）、市和专署的各级财委（共三
级），军队的师和军分区·以上的各级后勤部门，均仿照中南区、江西
省和广东省所作检讨报告的方法，进行一次彻底的检讨。此种检讨
应是全面的，真实的，没有隐瞒的。在检讨之后，就使自己立于主
动地位，理直气壮地好向下级说话。否则就会留下包袱，总有一天

要重新进行检讨，那就将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并要受到指责和
处分。

（四）上述检讨报告，限于五月底以前按级交到中央财委和军委
总后勤部，不得违误。

中央
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