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2 年4 月8 日）
此件（1）发给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区党委参考。

中央
四月八日
工商联委员的成分，在大城市应以大资本家为主，这不与中小城
市是不同的。因为中小城市大资本家很少，中小资本家很多，故大
资本家所占委员数目不能太多，但亦应尽可能吸收一批大的参
加。一一中央注（2)

[1]
指中共中央华北局1952 年4 月5 日关于华北区十二个省属市工商联
和同业公会改造问题给各省、市委并报中央的情况通报。

[2]
这段话加括号写在上述情况通报中关于改造工商联和同业公会的以下一
段话之后：“应在运动中本若能充分代表各行业及大、中、小户利益的组织原则，
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造工作，在改选时应特别注意到吸收五反中比较好的大资
本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