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五台县委关于
发动退赃运动的报告[1]的批语

（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三日）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贪污分子退赃，做到有始有终，不
要虎头蛇尾。

毛泽东
三月十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指中共山西五台县委一九五二年三月三日关于发动退赃
运动的情况与经验给中央、华北局、省委、地委的报告。报告说，在
反贪污运动中，发现不少贪污分子特别是较大的贪污分子，不愿意
退赃，有的甚至公开抵抗退赃。这说明贪污分子的退赃不是轻而易
举的事情，而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必须以更加果断的态度对待

他们。关于发动退赃运动的经验，报告概括了以下几点：１、必须进
行激烈的思想斗争，解决贪污分子不肯退赃的思想。２、充分发动群
众，做好家属工作，团结中小贪污分子，向顽抗分子进行坚决的斗
争。３、反复交代政策，并通过典型示范体现政策。４、利用贪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