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陈毅[1]关于华东军区打虎情况和部署的报告的复电（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九日）陈毅同志：二月廿五日的电报[2]收到。（一）因为你们打虎进展较速，你们的打虎突击可以在三月十日基本结束，转入打虎的正常轨道上去。 但正式宣布须按具体情况，有些（可能是多数）转入正常，有些仍须突击。（二）中央正在考虑不单是五十万元以下而且是一百万元以下的所谓贪污分子，一般不算作贪污而算作占小便宜或公私不分，以便解脱更多的人，利于教育；但少数情节恶劣者仍应算贪污。 此点中央当另有通知。 （三）军队不要举行公审。 （四）连队三反尚无经验，可先在若干单位试行，连队的严重问题是军阀主义，也有贪污，应来一次改革，但做法应与机关有别，以教育为主，同时搬掉若干坏的。（五）最近西南军区党委有一个方针和部署的计划[3]，今日已发你处，请加参考然后确定你们的部署。 （六）其余均同意。毛泽东二月二十九日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1] 陈毅，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员。〔〕 指陈毅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关于华东部队打虎情况及下阶段工作部署给毛泽东并华东局的报告。 报告说，除少数单位未搞外，全军打虎工作已普遍发动起来，但发展极不平衡，决定再组织一次扫荡追搜，并在少数未搞的部门开展三反打虎，把运动进行到三月五日至十日作基本结束。这一阶段的工作部署是：第一，继续打一批老虎，不去追求数字，但要打可能漏网的老虎。 第二，清理已有老虎，辨别真伪轻重。 第三，划分和清理中小贪污犯，对拿用公款五十万元以下的一律列入教育范围，不作贪污犯办；贪污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之间的，应酌予行政处分；贪污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之间的，应考虑较重的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 第四，正面提出纠正逼口供和随便“ 搬石头” 的“ 左” 的倾向，对被处分人员开始进行研究和清理。 第五，连队三反着重教育，互相批评，只对最坏的采用“ 搬石头” 的办法。 第六，中央关于惩治贪污条例颁布后，即进行一次大的三反教育，此后即部署配合地方五反。〔〕 指中共西南军区委员会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六日关于三反和打虎的方针、 部署的报告。 参见本册第页注[1]。

对李富春[1]关于起草追赃问题文件的来信的批语（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周总理：此件[2]须加修改，请你处理，并请与彭真[3]商酌，吸收北京市的经验。 此外，关于百万元以下的人大部予以解脱，宜发一电示，亦请你酌定。毛泽东二月廿九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李富春，当时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副主任。[2] 指李富春起草的关于追赃问题的文件初稿。 他在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写给毛泽东的信中说，这个文件有两个重点：一是“ 严肃地贯彻中央政策，凡是确定为贪污犯者（五十万元以下者已决定不算贪污，我还主张一百万元以下者不算贪污），分别情况处理”。二是“ 赃款归谁接收，公款一律归国库，群众性的款物分别交还原主”。[3] 彭真，当时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 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副主任。

对东北贸易部围剿大贪污分子大会的经验的批语（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此项经验[1]很好，可在党刊上发表。毛　泽　东二月二十九日根据手稿刊印。注　释[1]指东北贸易部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召开围剿大贪污分子大会的经验。其主要之点是：第一，要根据材料掌握的情况与打虎队训练、组织的情况（每个打虎队都要配备坚强的能掌握政策的领导骨干），组织打虎高潮。第二，要掌握材料，在这个基础上再加强压力。掌握材料是围剿大会最实际的准备工作，是大会成功的基本条件之一。内外夹攻是掌握材料的好办法。如果事先没有搜集一定的材料，贸然召开这样的围剿大会，就很容易发生逼供情形。第三，发动与组织群众斗智斗威，压力与开导兼施，以促进其内心矛盾。充分发扬群众威力是大会成功的基本条件之二。第四，要事先在积极分子中规定纪律，说明打人与变相打人都是错误的，要严格禁止。这是大会成功的基本条件之三。第五，对材料确凿的进攻对象要穷追务获，但一经突开，就应适时做巩固工作，立据对证、追赃，这样可以防止反供，从巩固中再扩大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