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乡地委打虎经验的批语（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此件[1]可在党刊上发表。毛泽东二月二十七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 指中共中央华北局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六日关于新乡地委捉大老虎的重要经验的通报。 通报说，新乡地委捉大老虎的一条重要经验是：“ 使‘ 大老虎’ 作全面交代并实行对证。 在交代贪污数目之外，应把何事、 何时、 何法与同何人，以及贪污后之出路与用途（这是‘ 大老虎’ 最怕的）交代清楚，并随时予以对证，这样才能甄别真伪，打击翻案，进一步逼其就范；同时也才能进一步发现线索，找出漏洞，扩大战果；并为处理作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