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在五反斗争中捉人封店问题给华东局的电报（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日）华东局：你们二月十九日答复南京市委二月十五日报告的意见[1]是正确的。 在五反斗争真正开展、 同志们头脑很热、 很想多捉人多封店的城市，如济南、 南京等，按照中央指示予以适当节制是必要的。 在还没有开展的城市，如青岛、 无锡、 上海等，则不要强调节制，而应继续批判右倾思想，强调开展斗争。中央二月二十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注释〔〕 中共中央华东局一九五二年二月十九日在批复南京市委二月十五日五反报告的电报中指出：南京五反运动所以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重大成绩，主要由于在事前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宣传，坚持依靠工人、 店员，团结中小户，分化和孤立违法资本家的原则，在执行政策上做到宽严分明，并利用资产阶级的内部矛盾，

争取多数对我同情，这些都很好。但南京市委提出在运动中要摧毁的店户可能达到百分之二左右，逮捕的人数可能超过千分之五，是不妥当的。南京应特别注意对违法资本家的分化瓦解工作，借以团结争取绝大多数，集中力量打击极少数罪大恶极的反动资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