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岗[1]关于东北打虎计划报告的复电（一九五二年二月九日）

高岗同志，并告各同志：

二月六日电[2]收到。（一）沈阳公审计划很好，请将各类处刑免刑犯人姓名、罪行和量刑轻重事先摘要电告中央，得复再行公审。公审应由最高法院东北分院主持，可以一审终结，不许上诉。应由最高检察署东北分署为起诉人，北京二月一日公审由各机关为起诉人，有些人认为不妥。（二）上述各点请各大行政区注意。（三）东北计划打大虎四千只，中小虎二万五千只，为全国六大区第一位。各大区虽然不能都向东北看齐，但要根据自己情况逐步提高预算，批判干部中的右倾思想。（四）各大行政区一级，省市区一级和专区一级军事机关应归各中央局、省市区党委和地委领导，统一制定和修改打虎预算，统一指挥打虎行动和研究打虎战术，但各级军事机关同时又有自己的指挥系统，二者分工而又统一，利于配合打虎。（五）个别单位（例如华北第十军的几个师）已出现用迫〈逼〉供信的方法打虎，结果打出的不是真虎而是假虎，冤枉了好人（已纠正）。各地如出现此种情况请予迅速纠正。

毛泽东
二月九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1]高岗，当时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
[2]指高岗一九五二年二月六日关于东北打虎计划给毛泽东并中央的报告。报告提出东北全区计划打大老虎四千只，中小老虎二万五千只，并准备于二月十五日左右在沈阳开一个几千人的公审大会，对各类案犯作出不同的判决，以推动运动的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