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上海市委关于在工厂中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的批语（一九五二年二月七日）各中央局，并转所属各大城市党委：中央认为上海二月四日关于在工厂中开展三反的文件[1]是正确的，特给你们参照办理。中央二月七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注释[1] 指中共上海市委一九五二年二月四日关于在国营、 公营及公私合营工厂中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 指示说，从半个月来上海市部分国营、 公营及公私合营工厂的民主改革和三反试点工作看，工厂中的贪污浪费情况十分严重，是老虎集中的地方，开展三反已成为广大职工的迫切要求，也是当前工厂中进行一切工作的关键。 因此决定所有国营、公营及公私合营的工厂，只要领导条件具备的，都要无例外地开展一次深入彻底的三反运动。 在工厂中开展三反运动，不仅不与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相冲突，而且可以完全结合成为推动改革的一个基本动力。 鉴于工厂既是一个紧张的生产机构而又是大老虎集中的地方，在工厂中进行三反，不仅要彻底肃清贪污浪

费，消灭大老虎，而且要不妨碍生产并有利于生产，因此要特别注意掌握以下几点：．正确处理工人的偷窃与“ 揩油” 行为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办法应当是正面教育，建立制度，不究既往，杜绝今后。．慎重而严肃地处理工会经费、 福利事业与合作社中的贪污浪费问题。 处理这些问题的基本原则是既要彻底弄清是非，认真向群众交代，又不要打击干部的积极性，伤害许多可以改造与挽救的干部。．对有贪污行为的职员与技术人员，要采取团结争取多数、孤立打击少数的原则，并根据其技术高低和作用大小加以区别对待。．工厂中的贪污现象极为普遍，必须有重点、 有意识地检查贪污和搜捕大老虎，防止盲目地泛泛地进行。 ５．在工厂中进行三反，其内容较机关更为复杂，而干部条件又相对较差，因此要特别强调有准备有步骤地展开，不能机械地照搬机关的一套做法，不能简单从事、 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