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迟公审违法资本家的批语

（一九五二年二月七日、八日）

一
彭真
[1]同志：
北京市公审资本家，提议推至下星期举行，以便在下
星期一以前我们再研究一下。

毛　泽　东
二月七日

二
周
[2]：
我已要彭真将北京公审资本家事延期举行。张家口目
前不要公审为宜。
·
·····

毛　泽　东
二月八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彭真，当时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
[2]周，指周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