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财委关于财经工作几点意见的批语（一九五二年二月六日）此报[1]应转发各中央局照办。毛泽东二月六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 指中财委党组一九五二年二月四日关于同意中南财委党组的财经工作报告给中南局并报中央的电报。 电报提出三点意见：（一）今后财经工作的三个中心环节是计划（了解情况，确定政策）、基本建设（方针、 设计、 施工）和经营管理。 在三反运动和企业民主改革运动中，彻底清除这三个环节中资产阶级的侵蚀与影响。 在财经工作中严格划清无产阶级观点与资产阶级观点的界限。（二）在基本建设中，必须反对以小农经济、 手工业的观点来处理近代化的工矿交通建设。 要按科学办事，从早准备，才能快。 地方工业的投资很大，必须提高计划性，克服盲目性。 地方工业计划必须交中财委从全国着眼审核批准。（三）县以下的统计工作是否还是有重点地搞好，请加研究。 计划统计干部要慎重选择，有计划地培养。 要警惕资产阶级钻入计划统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