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952 年2 月5 日）

山东分局，并告华东局、华东军区及各同志：
一月三十日报告收到。你们请出了许多中小贪污犯很好，但你们
打虎成绩还很小，你们还没有订出全省包括县以上党、政、军、民各
系统的打虎预算（不包括社会工商界），你们对下面督促不严，没有批
判干部中对大贪污分子认识不足的右倾思想，这些就是你们打虎无成

绩的原因。像山东这样的大省，有党、政、军、民、学五个方面，有
十几个大中城市，有很多分区和县城，一千万元以上的大中小老虎，
应当不是几百只而是几千只，不是一二千只而是三四千只。其中一亿
元以上的大老虎以十分之一计，应当不是几十只而是几百只。我提议

分局立即召开一次打虎会议，规定打虎数目，限期完成任务。上面每
天用电话催督一次，下面每三天用电话或电报汇报战绩一次。军区系
统打虎也不起劲，应由分局负责统一指挥他们。无论何方面，凡打虎
不力者立予批判，严重者撤销职务。当然凡未经过坦白检举阶段者，

须先经过这个阶段，方能进行打虎。县以下暂时不应发动。内部的
三反应和社会工商界的五反有适当的配合。你们意见如何盼告。

毛泽东
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