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李富春[I］在中财委汇报会议上的

打虎总结报告的批语

( 1952 年2 月2 日）
中央军日军委各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
各中央局、大军区、．志

愿军，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各级军区和各军：

（一）李富春同志这个报告l
虎必须从3丰贝长入手，许多同志忽视算账，专去逼供，这是不对的。

（三）大老虎不限一亿元以上，富春报告中所说的六条13 1都应算作大
老虎。（四）跟着清查经济内奸的发展，必能泊出许多政治内奸，有

[I]
李富春，
当时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节约
检查委员会副主任。

[2]
指李富春在中财委党组1 月3 0 日汇报会议上作的打虎总结报告。报
告谈到了中财委及各财经部门1 月份的打虎成绩和下一个战斗的目标、方法
和步骤，并对大老虎的标准，查经济问题和查政治问题的关系，

以及打老虎
怎样才算搞得彻底和准确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3]
李富春在报告中提出的大老虎的6 条标准是：

（一）个人贪污一亿元
以上者；（二）贪污不满一亿元，但对国家经济损失很大者；

（三）满一亿元
以上的集体贪污案的组织者、主谋者；

（四）贪污在五千万元以上，但性质严
重，如克扣救济粮、侵吞抗美援朝捐款者；

（五）坐探分子，

与私商勾结盗窃
经济情报，或利用职位自肥，使国家损失在一亿元以上者；

（六）全国解放时
隐瞒吞没国家财产或官僚资本未报，价值在一亿元以上者。

些经济内奸本人即是政治内奸，务请同志们注意这点。但目前打虎
尚未深入，应引导人们的注意力集中于清查经济内奸，只将政治性
的问题记上一笔账，待到经济性的问题大体解决了，再将政治账上
所记的问题提出来作一次清理，解决政治性的问题。

（五）富春同志
的报告可发给各打虎组织的领导人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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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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