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仲勋［l］关于人藏干部
应做好民族工作的电报上的批语
( 1952 年1 月
13 日）
请李维汉、刘格平二同志商复。

习仲勋同志的意见131值得
注意。

毛泽东

一月十三日
(I]
习仲勋，
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

[2]
李维汉，
当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
会主任。刘格平，
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3]
习仲勋1 952 年1 月10 日给毛泽东的报告中提出的意见主要是：
我
入藏干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民族工作，防止过急过高要求。
内地藏族聚居
地区暂不进行土地改革，
喇嘛寺的土地目前均以不动为好，特别是佛教寺院
的土地过早征收于我不利；在游牧区也不应提“反恶霸”
口号，半农半牧区
也不进行土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