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制度的规定的批语
( 1952 年1 月5 日）
各大军区，志愿军，并告各中央局：
华东军区党委一月三日给所属的指示很好，请你们参酌办
理。必须抓得很紧，才能产生实效。
毛泽东
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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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中共华东军区委员会1952 年1 月3 日关于三反中报告制度的规
定。规定要求团以上党委1 月份作简报两次，月终作一次总结性的报告；
2 、
3 、
4 月月终各作一次关于继续贯彻厉行节约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
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