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处理武汉市府领导人压制民主、打击群众批评的错误的电报（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南局、武汉市委：十二月二十四日电[1]悉。（一）罢免易吉光[2]，并由张平化[3]同志代表市委作自我批评，声明荐人不当，是完全必要的；（二）市长吴德峰同志既然有压制民主打击群众批评的行为或支持这种行为，对群众影响极坏，当然应向人民代表会议作自我批评，并公开发表。中　　央十二月二十五日廿三时半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注　释[1]　指中共武汉市委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关于拟在武汉市第二届第二次人民代表会议上处理市政府领导人压制民主，打击群众批评的错误问题给中南局并中央的报告。[2]　易吉光，当时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秘书长。[3]　张平化，当时任中共武汉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