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武汉市委关于开展三反斗争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继北京市委之后，在大城市中，武汉市委已经发动了一个大张旗鼓的、雷厉风行的、吸引广大群众参加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伟大斗争。他们做得很勇敢，公开揭露和惩处了一批敢于压制群众批评的担负重要职位的干部。 他们所定的方针、步骤和办法都很适当。中央希望天津、济南、青岛、上海、南京、杭州、南昌、广州、长沙、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太原、及其他大城市，一律发动这样一个斗争，希望这些大城市的市委都有武汉市委这样勇敢和有步骤有办法，都向中央写一个有分析有内容的报告。 请将武汉市委的报告[1]在党内刊物上发表。中央十二月二十二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注释[1]　 指中共武汉市委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关于开展三反

运动给中南局并转中央的报告。 报告指出，官僚主义是贪污浪费的掩护物。 它最突出的表现是压制民主，压制批评，以封建秩序和恶霸作风来对待群众。这是武汉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在三反斗争中，为了发动群众，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必须批判和处罚那些胆敢压制民主，打击群众批评，违反纪律的分子。 并且必须从市委和市府做起，自上而下，进行老老实实的自我批评，打破一切不必要的顾虑，放下装腔作势的架子，倾听群众的批评和意见。 关于运动开展的步骤，报告说，在十二月内，作重新酝酿，学习文件，作动员报告，处理若干突出事件，组织一次大的公审会，一九五二年一月初开始发动广泛的检举和坦白运动，为第一步。然后，着重分析处理，为第二步。最后着重总结工作、健全制度，精简机构与调整干部，为第三步。 预计一九五二年三月底可完成。 报告还提出，与群众斗争相结合，拟组织三种检查组。一是由各级首长负责，吸收若干人员参加的普遍检查。二是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检察署与法院的重点检查。 三是下级对上级的检查。 第三种检查人员拟由机关的工作人员或代表会议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