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西南局关于逮捕和判处反革命分子批准权的六项规定的批语
（1951年12月18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
兹将西南局十二月十三日关于逮捕和判处八方面及工矿交通企
业中反革命分子的批准权问题的六项规定转发给你们。中央认为这
些规定是正确的和必要的，各地均应照此办理。
中央
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