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平原省委关于干部中贪污腐化情况通报的批语（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平原省委这一文件[1]集中地暴露了地方干部中存在着严重贪污腐化情况，足以发人深省。 望在党内刊物上发表。 希望各省市区党委都要发出这样一个文件。中央十二月十五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注释[1]　 指中共平原省委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日关于反贪污案件的检直、处理及今后发动反贪污斗争给各地市委并报华北局的通报。 通报指出，据省纪委上半年统计，违法犯纪受处分的区以上干部中，因贪污、受贿、蜕化等而受到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撤销工作等各种党纪处分的占百分之六十五。 据检察署对十四个县的统计，一至八月的违法案件中，贪污渎职的占百分之四十七。 贪污问题绝不是个别的人或个别部门的问题，已是较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