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平原省委关于干部中
贪污腐化情况通报的批语

( 1951 年12 月

15 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

平原省委这一文件Ill集中地暴露了地方干部中存在着严重贪污
腐化情况，足以发人深省。望在党内刊物上发表。希望各省市区党
委都要发出这样一个文件。
中央

十二月十五日

[ l]

指中共平原省委1951 年12 月10 日关于反贪污案件的检查、处理及
今后发动反贪污斗争给各地市委并报华北局的通报。通报指出，据省纪委上
半年统计，违法犯纪受处分的区以上干部中，
因贪污、受贿、蜕化等而受到
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撤销工作等各种党纪处分的占6 5 %。据检察署对1 4 个

县的统计，
l 至8 月的违法案件中，贪污渎职的占4 7% 。贪污问题绝不是个别
的人或个别部门的问题，
已是较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