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董必武[1]的信（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四日）必武同志：我认为你给饶漱石同志的信[2]的内容是正确的，可以抄发华东以外各中央局负责同志一阅，促其注意这件事。毛泽东十二月四日可以连同你此信[3]和我答复你的几句话，一起抄发。又及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铅印件刊印。 已编入《 毛泽东书信选集》。注释[1]　 董必武，当时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2]　 指董必武一九五一年十月十八日关于县乡政权建设问题给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的信。 董必武在信中指出，加强下级政权机关的工作，可以而且应该经由上级政权机关领导着去做；各级党委对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应经过在政权机关中工作的党员来实现，其中如有党员三人以上，应组成党组以保证党的领导。党直接做政权机关的工作是不好的。 详见《 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年月第版）第１３— ３页。

[3]　指董必武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三日关于县乡政权建设问题给毛泽东的信。信中对他在一九五一年十月十八日关于同一问题给饶漱石写信的背景情况作了说明，并对县乡政权建设问题提出了三点意见：一、下级政权机关的建立，党应经过上级政权机关领导着去做比较好些；二、县乡两级建政工作，目前县级建政是关键；三、县乡建政是一件大事，在组织上和思想上都要有充分的准备。详见《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１９８５年３月第１版）第３１１—３１２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