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华北局关于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调查处理情况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华北天津地委前书记刘青山及现书记张子善均是大贪污犯，已经华北局发现，并着手处理，我们认为华北局的方针是正确的。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 兹将华北局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给中央的报告[1]发给你们研究，望你们注意发现所属的同类事件而及时加以惩处。中央十一月三十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已节编入《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注释[1]　 指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第三书记刘澜涛一

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关于天津地委严重贪污浪费情况给毛泽东并中央的报告。 报告说：最近，我们发现了河北省天津地委和专署有严重的贪污浪费和破坏国家政策法令的行为。 据初步检查材料证实，现任地委书记兼专员张子善和前任地委书记刘青山，先后动用全专区地方粮折款二十五亿元，宝坻县救济粮四亿元，干部家属补助粮一亿四千万元；从修潮白河的民工供应站中，苛剥获利二十二亿元；贪污修飞机场节余款和发给群众房地补价款合计四十五亿元；冒充修建名义，向银行骗取贷款四十亿元。 总计贪污挪用公款约二百亿元左右投入地委机关生产，作投机倒把的违法活动。 为贪图暴利，曾利用蜕化干部从东北盗运木材达四千立方米；勾结私商张文义等以四十九亿元巨款从汉口贩卖大批马口铁，私商从中贪污中饱，破坏国家政策。张子善、刘青山日常生活铺张浪费，任意挥霍。只有帐可查者，二人私用四五亿元，并向上下级及其亲友送礼（有的达一二千万元之巨）达一亿三千万元。 张子善为消灭证据，曾亲手焚毁约计一亿五千万元的单据和其他单据一百七十八张。 由于我们最近派人到天津检查和逮捕了与张、刘等勾结的私商，张子善已十分惶恐不安。 根据其所犯错误和罪状，经华北局讨论，总理批准，决定即将张子善逮捕法办，刘青山归国后亦予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