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中财委关于一九五二年
全国农业生产计划的批语
(1951 年11 月25 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各省市区党委：
兹将中央财委一九五一年十一月十日所作关于一九五二年全国
农业生产计划发给你们阅看。中央批准这个计划，你们可根据这个
计划的方向规定自己的实施计划。此外政务院还将发表有关农业方
面的适当文件。
中共中央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