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李维汉[1]关于给班禅[2]送礼等事的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一年十月六日）维汉同志：送礼及像片题字[3]均照办。 吃饭时间，由你处酌定得我同意后办理。 塔尔寺[4]字不写。毛泽东十月六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李维汉，当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2]　 班禅，即班禅额尔德尼· 确吉坚赞，西藏宗教领袖之一。[3]　 李维汉在给毛泽东的报告中提出，以毛泽东的名义赠给班禅黄缎子袈裟料、砖茶等礼物及毛泽东亲笔题字的照片。[4]　 塔尔寺，在青海省湟中县境内，是喇嘛教格鲁派著名寺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