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刘少奇等的信

( 1951 年9 月25 日）

刘、周、胡乔木、尚昆 :

此四件 ，加上中央一信131 ，共五件，请尚昆印在一起，分送各
中央局，并要它们转发各省市区党委；同时分发中央和军委各部门
负责同志和中央政府各党组。
请乔木同志看一遍。
刘、周如有时间，可看一下。如无时间，不看也可以。
 刘，指刘少奇。周，指周恩来。胡乔木，

当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
部长。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2]

指中共中央华北局1 951 年5 月10 日关于文件、电报文字缺点及今
后办法的报告，中共中央华东局办公厅. 19 51 年5 月15 日关于纠正文件、电
报等文字缺点的综合报告，
中共中央西南局办公厅1951 年6 月27 日关于检
查电报、报告、指示、决定等文字缺点的报告，中共中央东北局办公厅19 51
年8 月10 日关于文件、电报等文字缺点的初步检查报告，共4 件。

[3]

指中共中央1951 年9 月25 日为转发华北局等四单位贯彻执行中央
关于纠正文字缺点指示的情况报告给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等
的信。
尚昆写的信，自己就没有遵照中央那个指示ill ，有许多缺点，
我已作了修改，请注意。

毛泽东

九月二十五日

[l]

指中共中央1951 年2 月1 日关于纠正电报、报告、指示、决定等文
字缺点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