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修改谈判议程问题发言稿给李克农[1]的电报稿上加写的一段话[2]（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明廿五日只用第一个发言稿，并应坚持其中建议的立场不要让步，看对方如何表现，第二天上午还是如此。 到第二天下午（廿六日下午）如对方坚持反对我方新建议时，再用第二个发言稿。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注释[1]　 李克农，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副部长。[2]　 为了同美方谈判朝鲜停战谈判的议程问题，李克农根据谈判可能出现的情况，草拟了两个发言稿，送中央审阅。 周恩来以毛泽东的名义就发言稿的修改和使用问题起草了给李克农的复电，这段话是毛泽东在审阅这一电报稿时加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