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持将外国军队撤出朝鲜列入议程等给李克农[1]的电报（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一日）克农同志，并告金、彭[2]：来电收到。 （一）撤兵一条必须坚持。 （二）在各项谈判未得完全协议以前，不要让新闻记者参加。只有在获得完全协议、在举行签字的那一天，才可以让双方同等数目的新闻记者参加。毛泽东七月十一日上午七时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李克农，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副部长。[2]　 金，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首相金日成。 彭，指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德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