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怀、高岗[1]同志，并金日成[2]同志：在和敌方代表准备谈判及实行谈判期间，大约有十天到十四天，请你们严格和充分地注意下列各点：（一）争取在十天内，用极大努力，加强第一线部队的人员特别是武器和弹药的补充。
请高岗同志将后方应运人员、武器、弹药等，尽这十天内外运入北朝鲜境内。
必须准备着一经签订停战协定，这些人员和物资就不能运输和调动了。

（二）极力提高警惕。
我第一线各军，必须准备对付在谈判前及谈判期内敌军可能对我来一次大的攻击，在后方，则举行大规模的空炸，以期迫我订立城下之盟。
如遇敌军大举进攻时，我军必须大举反攻，将其打败。

（三）杨成武[3]两个军及五十军，须令其迅速开到指定地点，防止敌人乘机在元山登陆，我三十八、三十九及四十二军则应准备对付敌人可能在西边登陆。

（四）请你们设想在停战协定成立以后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并预筹对策。
毛泽东七月二日二十四时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1]德怀，即彭德怀，当时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高岗，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2]金日成，当时任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朝鲜人民军最高指挥官。
[3]杨成武，一九一四年生，福建长汀人。
当时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二十兵团司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