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6月29日）
菲利波夫[1]同志：

（一）您在六月二十五日和六月二十八日给我的两次电报均收到
了。我完全同意您的意见。第一，关于六十个师的装备的交货时
间，只应当按照苏联的生产和运输的可能条件去规定，即是说在三
年内完成六十个师的订货，而在一九五一年内完成十个师的订货。
第二，您提出的那个中国现代步兵师的编制表，很好，就照这个编
制表办事。中国军队有了按照这个编制表装备起来的六十个步兵
师，就较现在的军队要强得多了。

（二）马立克的演说[2]，使我们在和平谈判问题上取得了主动。
六月二十八日，我接到了罗申[3]同志交来的关于葛罗米柯[4]同志与美

[1]
菲利波夫，即斯大林。

[2]
苏联驻联合国代表马立克1951 年6 月23 日在联合国新闻部举办的
“和平的代价”广播节目中发表演说，其中提出：“苏联人民认为，
维护和平
的事业是可能的，朝鲜的武装冲突一一目前最尖锐的问题一一也是能够解
决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各方有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意愿。、苏联人
民认为，
第一个步骤是交战双方应该谈判停火与休战，
而双方把军队撤离三
八线。”

[3]
罗申，当时任苏联驻中国大使。

[4]
葛罗米柯，当时任苏联外交部部长。

国驻苏大使寇克的谈话要点，并在文尾说：每一方只有二人参加，
并且这些代表应该是各有关部队指挥部的代表而不应该是政府的代
表。这样，在中国方面是以志愿部队的代表身份参加这个谈判，而
不使中国以交战国身份去参加。我认为这样做是很适当的。
本日金日成[1]同志来电询问，假如李奇微[2]要求会谈，应如何答
复。我已电告金日成同志和彭德怀[3]同志，一方面积极注意作战，
不使敌人得逞；另方面，要金日成同志和彭德怀同志会商一次，准
备在敌人要求谈判时，派出适当的谈判代表。至于如何回答李奇微
的问题，要待接到李奇微要求时再行考虑回答的内容和措词。您对
此事有何意见？假如谈判真能举行的话，很需要您密切地指导这次
谈判，以免上敌人的当。
金日成同志的电报附上，供您参考。
毛泽东
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1] 金日成，当时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首相。

[2]
李奇微，当时任“联合国军”总司令、美国远东军总司令。

[3]
彭德怀，当时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