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秘书室关于处理群众来信的报告》的批示

　　（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

　　必须重视人民的来信，要给人民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如果人民来信很多，本人处理困难，应设立适当人数的专门机关或专门的人处理这些信件。如果来信不多，本人或秘书能够处理，则不要另设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