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军事系统进行镇反
和清理工作的指示的批语
( 195 1 年5 月21 日）
华东、中南、华南、西南、西北、华北各大军区：
兹将东北军区五月十八日关于在军事系统进行镇反和清理工作
的指示Ill发给你们参考。这是根据最近中央指示而规定的方针和办
法，除时间一点外，各区均应当照此办理。
毛泽东
五月廿一日

[1]
中共东北军区委员会指示的主要内容是：

（一）对已逮捕的反革命分
子，应立即组织力量加强审讯工作，从审讯中证实已有材料，发现新的材
料，弄清具体罪恶事实，然后按其问题轻重拟出名单、意见，
实行分别处
理，
但严禁刑讯逼供。（二）对已有材料但尚不够逮捕条件的反革命分子及
复杂分子，
应继续收集材料，研究分析，如经查对证实，可根据不同情况分
别采取调离重要部门，留部队继续审查，由军区集中劳动管训继续审查，
或
予以清洗的办法处理。（三）部队应进行一次有重点、有步骤、有对象的审
查工作，把混入部队的各种反革命分子清查出来，面目不清者弄清，
以纯洁
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