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1 年5 月
12 日）
同意此项计划。
(21
毛泽东
五月十二日

[1] 这是毛泽东对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代理总参谋长聂荣
臻1 95 1 年5 月1 1 日报告的批语。

[2]
聂荣臻的报告归纳兵工委员会关于今后兵工建设方针问题的讨论意
见如下：（一）大家一致认为今后的兵工建设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方针。但这个
方针必须根据整个国防建设计划来制定。

因军委过去尚无此项决定，故在考
虑兵工建设时亦较困难。唯根据目前国际情况的发展，我们考虑要争取朝鲜
战争的胜利与维护大陆国防的安全，需要保持60 个军180 个师的国防军。这
些军的装备，则需要根据朝鲜战争的经验予以改善。（二）国防军的装备，必
须向着生产自给的方向努力。（三）各种武器的口径规格原则上需要与苏联取
得统一，但马上全部统一是办不到的，必须采取逐步统一的原则。（四）在苏
联同意与我统一口径规格的情况下，我们不拟采取一般订货与聘请若干顾问
的办法，而采取请苏联“包干”的办法，
如请苏联负责帮我们建立野炮厂，
并配足技术人员，直到教会我们能够掌握该项技术为止。


转发中南局关于纠正镇反中
关门主义倾向的指示的批语
( 1951 年5 月
15 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区党委，大中市委及地委：
兹将中南局五月十二日的指示电1 1 1发给你们，请仿照办理。

中
央公安部正在组织十五个视察组，每组三人，分赴华东中南西南西
北东北各省区检查镇反工作，定于六月十五日由北京出发。请你们
即派若干视察组先去各县市实行检查，迅速纠正已经存在的缺点和
错误。特别是中南方面杀人最多，宣传最少，极不相称，存在着很
大的关门主义倾向，必须立即纠正。从中南局五月十二日的电报看
来，中央和中南局历次指示在汉口这样的地方并未实行，等于说空
话，必须立即派人下去检查，问明责任，纠正错误，不可一刻延
川
指中共中央中南局1951 年5 月12 日给分局、各省市委并报中央的

电报。电报说，现在各市在镇反中的神秘主义、关门主义、不要群众参与、
不管行政、不要党外人士参与、单靠公安部门孤立镇反的倾向，还未认真加
以克服。

口头上说大张旗鼓，事实上不找具体办法，即如武汉市从中南局直
属机关逮捕5 个人，连中南局的工作人员及主管人员都莫名其妙，就是明证
之一。此外，今后对案情处理，要组织审查委员会，吸收党外人士参加（包
括进步、中间分子），这对镇反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因为我们对案犯是采取
依法判罪态度，并无不可告人之秘密，而通过这些人可以扩大宣传，并可增
加材料。


转发中商局关于纠正镇反中关门主义倾向的指示的批语
缓。此电请你们一直转发至地委，并请迅速转去。
毛泽东
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