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罗荣桓[1]等关于黄祖炎被害事件调查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九日）中央军委各部门各特种兵司，中央政府各部门党组，各大军区，志司，并转各省军区，军分区，兵团军师，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区党委，市委，地委：兹将罗荣桓罗瑞卿诸同志关于黄祖炎同志被刺案调查报告[2]一件发给你们研究。 像王聚民这样的反革命分子很早就有许多罪恶表现，全党全军如有类似这样的人，务须注意及时处理。毛泽东四月十九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罗荣桓，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主任兼总干部部部长。〔 ２〕指罗荣桓、罗瑞卿（公安部部长）、傅钟（总政治部副主任）、杨奇清（公安部副部长）、肖华（总政治部副主任）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二日关于黄祖炎被害事件给毛泽东并中央的报告。 报告谈到了黄祖炎同志被害的经过，凶手王聚民的罪恶历史和行凶原因，以及从这一事件中应当记取的教训。 关于王聚民的问题，报告说：凶手王

聚民现年三十四岁，恶霸地主出身，一九四○ 年混入我军，一九四一年混入我党，土改时因家中被斗公开发表谬论，漫骂群众，诬蔑土改，但未作处理。 一九五○ 年十一月调惠民军分区后，企图借组织力量向群众倒算，遭到群众联名告发，除揭发其父亲的历史恶迹外，还揭发他在一九三八年曾向敌密告我两个地下党员，要求给予他处分。 军分区政治部领导唯恐影响其情绪，既未严肃处理，也未向山东军区报告。 王聚民发觉群众控告后，情绪突变，军分区亦未引起警惕，三日后仍令其到军区开会，致使阶级异己分子王聚民乘机直接行凶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