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 年4 月
10 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大中城市〔市委〕，区党委：
据中央公安部三月廿二日报告称：最近一时期的镇反工作有两
个突出的经验：第一，有计划有准备地大规模地在同一时间内搜捕
大批反革命分子，从北京、天津、河北、平原、察哈尔的实际行
动，证明这是一种搜捕社会反革命的有效的不可少的步骤。这种方
式给敌人打击最大，给群众教育极深刻，社会波动亦不大。只要掌
握准备充分、对象准确、组织严密、指挥统一、行动迅速、严明纪
律、及时宣传等项原则，就可以保证不会抓错，而取得群众拥护与
社会同情。第二，北京、天津、张家口等城市的经验证明，召开城
市中市级和区级的各界代表会和协商委员会扩大会，并有各民主党
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宗教界，工商界的许多代表人物参加，
以揭露反革命罪恶，宣传镇反政策，消除民主人士的思想疑虑，动
员各阶层坚决镇压反革命的方法，是成功的。综合这几个地方的经
验：一、是负责首长亲自主持，公安机关作镇反情况报告，有准备
地分类作案件介绍，只介绍重大案件和首恶人犯，不是报告所有人
犯。用活人、活事讲解政策，激发对反革命的仇恨，取得各界人士
的拥护。二、是会上展览反革命罪证、图片、案卷、供词和真凭实
据，打消各种疑虑。三、会前要充分准备，会中要坚持原则。既定

处决的案犯，坚持不能变动。四、要上下结合，动员群众的力量，
说服民主人士。五、要分别对待，对诚心拥护但有疑虑者要耐心解
释，提高其认识；对别有用心者要用事实铁证使他无话可说。我们
认为这种做法应当推广等语。这两点总结很好，请你们注意照办。
毛泽东
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