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天津市委关于企业系统查出内奸的情况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一年四月十日）漱石，子恢，剑英，小平，仲勋，一波，高岗，荣臻，伯承，陈毅，贺龙，宗逊，谭政[1]诸同志，并转分局，省委，大中市委，区党委及省级军区各负责同志：据天津市委报告，在企业系统查出十三名混入党内的奸细，其中满玉华窃取了工会副主任职务，杨友亭窃取了天津市各界代表会的代表，市府救灾委员会委员，纺织工会执行委员，中纺三厂工会主任等要职等情。请你们密切地注意这个内奸问题，从天津的经验中吸取教训。毛泽东四月十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漱石，即饶漱石，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政治委员。 子恢，即邓子恢，当时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三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第二政治委员。 剑英，即叶剑英，当时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

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政治委员。 仲勋，即习仲勋，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政治委员。 一波，即薄一波，当时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政治委员。 高岗，当时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荣臻，即聂荣臻，当时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二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代总参谋长、华北军区司令员。 伯承，即刘伯承，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二书记、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 陈毅，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二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员。 贺龙，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三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司令员。 宗逊，即张宗逊，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副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第一副司令员。 谭政，当时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副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第三政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