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反革命分子情况报告的批语
( 1 951 年3 月25 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区党委，大中市委，地委：
此件（I嘀一直转至地委，希望各地捉反革命都照天津专区（天
津市不在内）的办法办理，以防滥捕。

毛泽东
三月二十五日
[I]
指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1951 年3 月
10 日关于天津专区逮捕反革
命分子情况给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的报告。报告说，天津专区于3 月3 日晚动
员了区以上干部，各种武装，连村干部共万人以上的力量，以问击之势，捕
获敌伪党特军政及惯匪恶霸道首等重大反革命分子，做到了对象准确，
组织
严密，纪律严明

，
行动迅速，

一网打尽，
并无一错抓。广大群众拍手称快，
反动分子惊恐胆寒。他们的经验是：
.
充分准备，周密组织，分工负责。
.
凭票捕人，拘票注明姓名、年龄、特征、住址及犯罪性质，这不仅坚持
了法定手续，而且抓得准确，避免了错抓乱抓。

3.
逮捕前宣布纪律，高度
增强了干部的责任心，使完成这次艰巨任务未发生混乱，做到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