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地方领导工作的意见的批语
( 1951 年3 月22 日）
华南分局，中南局，并告华东局，西南局，西北局：
（一）华南分局三月十五日电报中所述的决定，我们认为是正
确的，请中南军区对在粤各军发出指示，在指示中应指出军队干部
必须矛日本地干部发生正确的关系，好好地帮助他们而不要看不起他
们，这点极为重要。分局应召集有军队和地方两方干部在一起的会
议，明确地指示任务和双方发生正确关系的重要性。
（二）广东这种
办法，请其他中央局考虑，是否在某些干部弱工作难于开展的地
方，有采用广东办法的必要。

中央
三月廿二日
川
指中共中央华南分局19 5 1 年3 月15 日关于军队干部参加地方领导
工作的意见给中央并中南局、中南军区的电报。电报说，为加强地方工作的
领导，在不变更现行区域及不大多牵动干部的情况下，决定成立粤东、粤西
两区党委和三级军区。军队经营地方的实施方法，采取军队就地兼任与军队
调出干部参加地方工作两种。各野战军除就地参加兼任地方工作外，另决定
每军调出干部5 00 名至7 00 名专任地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