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胡乔木[1]的信
( 1951 年3 月20 日）
乔木同志：
（一）宣传会议121可自五月五日至十五日开十天，如十五日以后
四中全会还未开会再延长五天，否则不要延长。
（二）理论教育决
定131可先以草案发各地，通知照发。
（三）选集提前发表的少数文

[1]
胡乔木，
当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2]
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由中共中央召
开的，刘少奇代表党中央向会议作了报告和结论。会议于195 1 年5 月7 日开
幕，
23 日闭幕，历时1 7 天。

[3]
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草案）。按照毛泽东的意见，
中共中央1951 年3 月20 日将这个决定草案下发各地。决定指出，现在国内
战争已经基本上结束，党正面临着建设新中国的复杂任务，全党有系统地学
习理论，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有更好的条件，也更加迫切需要。决定要求全党
按照党员理解能力的发展程度，将学习分为三级：
第一级学习政治常识，第
二级学习理论常识，第三级学习马恩列斯的理论著作和毛泽东的理论著作。
决定还对学习时间、考试制度、理论教员、学习顾问以及地委书记以上党的
高级干部的学习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

章（I （，待看后送你，四月或可发表一二篇。《学习》上不要发表我的
文章。

毛泽东
三月二十日

[1]
指拟于《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出版前在《人民日报》《学习》等报刊
上提前发表的毛选中的一些文章。实际上，这些文章从1951 年7 月
1 日开始
在《人民日报》和《学习》杂志上发表，七八月间先后发表的有：
《中国社会
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
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关心群众生活，
注意工作方法》《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和《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
任务》等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