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罗瑞卿[1]关于浙江省镇反情况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一年三月九日）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大中市委及区党委：（一）兹将罗瑞卿同志关于浙江情况的报告[2]一份转给你们，其中所述浙江各项镇压反革命的经验，特别是关于登记反动党团及特务分子的经验，值得各地研究和采用。关于此项登记工作，凡未办及未办得好的，请你们做出自己的决定和计划，并向中央作报告。 （二）目前几个月，各地领导同志在镇压反革命问题上向下面指导的重心，仍然是对那些优柔寡断的市委地委县委给以检查和督促，使他们坚决行动起来，严厉镇压反革命。 当然，在那些已经实现了彻底镇压方针的地方，则要停一下，不要多捉多杀了。 无论什么地方，都要有计划，讲策略，作宣传，不杀错，这些也是当然的。毛泽东三月九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罗瑞卿，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

[2]　 指罗瑞卿一九五一年三月四日关于浙江镇反情况给毛泽东并中央的报告。 报告指出，浙江登记反动党团、特务的工作成绩颇大，其中若干经验值得注意。 他们不仅在大中城市作了这种登记，而且在小城市和广大农村亦作了这种登记工作，因而大大发挥了革命政治威力，暴露了敌人，教育了群众，提高了群众的觉悟与政治积极性，保证了秋收、土改的顺利进行。 反动党团登记必须充分地掌握材料，同时又要抓紧时机，坚决贯彻。 登记工作必须坚持中央政策，不得随意扩大登记面，但又要按具体情况办事。 登记工作又须分别内外，讲究策略，对不同的对象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 在登记后的审查处理阶段，先将主要精力放在镇压匪首、 惯匪及其他有证据的政治反革命分子，将一般登记的反动党团分子的处理工作放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