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新民报》北京社社会服务部来信上的批语（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富春[1]同志：此事[2]请你处理一下，查明纺织工业部为什么采取那样的态度，并请该部负责人给我写一报告。毛泽东二月二十三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富春，即李富春，当时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　 指《 新民报》来信中反映的纺织工业部漠视北京市田建发明的浆纱剂，使其得不到推广应用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