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纪律条令草案的电报
( 1951 年2 月
1 日）
各大军区、各特种兵首长，并军事学院：
于制定队列条令草案，内务条令草案及纪律条令草案，委由总
参谋部发全军试行。
查我军由于中国革命形势的发展，
曾长期处于被分割的状态，
全国胜利亦仅有一年余，而我军之武器、装备大多系在战争中缴自
敌人，种类及其庞杂。仅以上这些原因，就造成了我们过去在编制
上、装备上、动作上，甚至在某些制度上的不统一。全国胜利后，
为了实现国防军正规化、近代化的新任务，统一编制，统一装备，
统一动作，统一制度，就成为全军一致的要求。为此，军事训练部
曾召集各区军事教育干部共同讨论制定以上三种条令草案，作为目
前统一的准则。这三种条令草案的制度，主要参照苏联军队的各种
条令，同时注意我之民族习惯，故暂由总参谋部颁布试行，候我各
部队在实际体验中提出意见，经军事训练部以收集并予修正后，再
送军委主席核准，然后正式下令颁布。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一九五一年二月一日

1 95 1 年2 月
，毛泽东以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名义颁布队列条令草
案、内务条令草案和纪律条令草案。图为关于颁布这三个条令给各军区等的
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