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1 年1 月22 日）

叶、黄、肖、林Ill ，并告中南局：
一月十七日电悉。广东情况已明了，你们的部署是正确的，希
望努力完成任务。此外，望注意镇反工作。凡与剿匪有关的匪首恶
霸大特务，可由军区军分区的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凡与剿匪无关的
反革命重要分子，则由地方法院及军管会的军法处判处死刑；

乡村
普通恶霸及不法地主，则由农民斗争、监视及由人民法庭判刑，如
此分三方面进行，可期迅速，又较妥当。广东必需有计划地处决几
千个重要反动分子，才能降低敌焰，伸张正气，望妥慎布置施行。

毛泽东
一月廿二日

[I]
叶，指叶剑英，当时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中国人民解放
军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黄，指黄永胜，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
军区副司令员。

肖，指肖向荣，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军区副政治委员
兼政治部主任。林，指林平，
即尹林平，
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军区副
政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