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东局关于整理华东
各级党刊的决定"的批语
(1950年8月28日）

乔木[2]：
此件似可转发各地，并要各中央局采取同样办法整理党刊。

毛泽东

八月廿八日

[1]指中共中央华东局1950年8月25日送中央宣传部审定的关于整理
华东各级党刊的决定。决定中说，华东区现有党刊七十二种，一般编辑方针
都不明确，大都与当前实际工作脱节，特别缺乏思想领导、政策领导及批评
与自我批评的文章，个别刊物还刊登与中央指示精神不相符合的文章。为克
服党刊存在的上述缺点，决定：（一）各级党委出版的党刊分定期与不定期两
种。重新规定省委区党委以上党委机关出版定期党刊一种，华东局一级出版
党刊三种，其他各地须出版党刊者，应经华东局批准。（二）分局以上党委机
关出版的定期党刊，应尽量选登下面的典型经验和重要报告，转载中央及中
央局同本区工作有关的指示和决议，以及进行党内思想理论上的建设与批
的指导与批评，其主要对象为县区及团营级干部。（四）地委出版的不定期党
刊，应着重于交流经验，反映具体情况，以通俗文字摘登上级党有关本区的
某些指示，其主要对象为区乡干部。（五）在同一地区省（市）委区党委机关
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两种以上党内刊物者，应即合并为单一的党刊。（六）凡
有关政治性原则性的重要文章，须经同级党委书记或受委托的党委负责人审
查后方得刊登，关系重大者须经更高级党委审查。（七）各级党委出版党刊的
批准权属于华东局，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决定出版。（八）建立党刊的检查制
度，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按月检查同级及下级党委出版的党刊。

[2]乔木，即胡乔木，当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