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年占领昌都问题给西南局的电报（一九五○ 年八月二十三日）西南局，并告西北局：八月廿日电悉。（一）你们力争今年占领昌都并力争留三千人巩固昌都的计划是好的，你们可以照此作积极准备，待本月底下月初判明公路已通至甘孜无阻，即可实行进军，期于十月占领昌都，这对于争取西藏政治变化及明年进军拉萨，是有利的。（二）现印度已发表声明承认西藏为中国领土，惟希和平解决勿用武力。 英国原不许西藏代表团来京，现已允许。 如我军能于十月占领昌都，有可能促使西藏代表团来京谈判，求得和平解决（当然也有别种可能）。现我们正采争取西藏代表来京并使尼赫鲁[1]减少恐惧的方针。 西藏代表到京时，我们拟以既定的十条[2]作为谈判条件，争取西藏代表签字，使十条变为双方同意的协定。 果能如此，则明年进军拉萨会要顺利些。 你们于占领昌都后只留三千人在那里过冬，今年不进拉萨，并将主力撤回甘孜，在西藏方面看来，可能觉得是我们向他们表示好意的一项措施。（三）卅架飞机事在筹备中，但需时间，短期内

你们不要靠望。 （四）你们一万六千人由甘孜向昌都进军，粮食全靠部队携带及牦牛载运，其中三千人须有过冬粮食，准备撤回的主力一万三千人至少须有往返期间三个月粮食，甘孜是否已有这样多的粮食，部队及牦牛是否有这样大的运输力，仍望查告。（五）昌都等处可能购买一部粮食及肉类，你们是否已准备一批金银及藏民需要的货物如绸茶等带去。毛泽东八月廿三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尼赫鲁，当时任印度政府总理兼外交部部长。[2] 　 指中共中央西南局一九五○ 年五月二十七日草拟、 后经中央同意的与西藏谈判的十项条件。 这十项条件是：（一）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英美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 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的大家庭来。（二）实行西藏民族区域自治。（三）西藏现行各种政治制度，维持原状，概不变更。 达赖活佛之地位及职权，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四）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五）维持西藏现行军事制度，不予变更。 西藏现有军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之一部分。（六）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 文字和学校教育。（七）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 改善人民生活。（八）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完全根据西藏人民的意志，由西藏人民及西藏领导人员采取协商方式解决。（九）对于过去亲英美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他们脱离与英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一律继续

任职，不究既往。（十）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人民解放军遵守上列各项政策。人民解放军的经费，完全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人民解放军实行买卖公平。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