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明来信［1］的批语
( 1950 年8 月
18 日）

刘、周、朱、任、尚昆121阅。
王明的声明书应在十一月上旬七届四中全会开会以前写好，并
送交政治局。王明的笔记本及武汉时期的报纸，请尚昆清查是否尚
有保存。以上两点，
由尚昆口头通知王明。

毛泽东

八月十八日

[I]
王明，即陈绍禹，
当时任中共中央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他在1950 年8 月
17 日给毛泽东并中央书记处写信，
要求中央明
确指出他应在多长时间内写成声明书，对他在十年内战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
所写各种文章、小册子及其他文件进行检讨；
并提出为了进行检讨，希望将
1937 年12 月会议散会时收去的笔记本还给他，希望借用武汉时期的
《新华
日报》和延安的《新中华报》。

[2]
刘，
指刘少奇。周，指周恩来。朱，指朱德。任，指任弼时。
尚
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