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稿［1 ］中加写的两段话
( 1950 年6 月
11 日）
有些人提议由政府制订投资条例或公司法，我们认为有此必
要，现正在起草中。
最近三个月来，中央劳动部召集了一次各省、市的劳动局长会
议，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召集了一次各大城市的工商局长会议，中央
财政部召集了一次各大城市的税务局长会议，详尽地讨论了有关劳
资关系、调整工商业和调整税收诸问题。这三次会议均有私人工商
业代表参加。我现在报告的，大都是这些会议的共同意见和结论。
[1]
这是陈云准备向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所作的报告。这
个报告后来作于1950 年6 月15 日。